3月12日,記者從山西省晉城市衛生監督所了解到,從3月26日開始,晉城市衛生監督所將對市直單位集中式供水衛生進行水質抽檢和水質消毒檢驗,如有違反規定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各自備供水單位以及市屬各公共場所所有二次供水設備的單位,必須做到對供水設施(包括蓄水池高位水箱等)每年清洗消毒一次。但目前,該市部分單位仍未安裝水質消毒設施。他們要求,已安裝水消毒設施的單位,一定要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以確保供水安全;沒有安裝水質消毒設施的單位,今年豐水期(7月9日―8月17日)抽檢前,必須完成水質消毒設施的安裝工作,否則,執法部門將依據相關辦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