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代市長劉悅倫昨日主持召開市(佛山市,下同)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關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根據《決定》,佛山市將投入逾200億元,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市實現水利現代化。
《決定》提出,我市(佛山市,下同)將力爭通過5到10年,基本建成防洪保安工程體系、科學嚴格的水資源管理體系、人和自然協調發展的水環境體系、保障有力的內澇防御體系、統一高效的水務行業管理體系、創新務實的科技信息化與人才隊伍體系。
具體目標還包括,到2015年,全市主要堤圍防洪標準達50年一遇以上,中心城區防洪能力達到200年一遇。全市萬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9立方米/萬元以下(順德區控制在37立方米/萬元以下),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42立方米/萬元以下(順德區控制在24立方米/萬元)。加強重點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71%,城鎮供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0%,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加快內河涌綜合治理,河涌整治(含清淤、疏浚)總長650公里。
我市將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防洪保安工程、城鄉治澇減災工程、水環境治理及水生態修復工程、農村民生水利基礎設施、污水處理基礎設施的建設,并增強水資源調配和安全供水保障能力。以上六項工程估算投資總計211.54億元。
《決定》要求我市各級政府,要結合中央和省提出的“今后十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和“從城市建設維護稅中劃出不少于15%的資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澇和水資源工程建設”的要求,安排好各年度預算,加大民生水利工程建設資金投入。
據悉,我市還將通過建立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等三項制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以制度倒逼改進用水方式,促進節約用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