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度減排計劃,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今年要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的60%以上,重點確定了水污染治理項目4項、大氣污染治理項目18項、農業污染治理項目16項。
據測算,項目完成后,可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1821噸、氨氮排放212噸、二氧化硫排放12729噸、氮氧化物排放6746噸。
為確保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順利完成,臨淄區政府將減排任務指標分解到各個鎮(街道)、部門和企業,簽訂了責任書,落實責任單位;在全區積極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加快建設污染治理設施,淘汰、取締環保不達標的企業或設施;成立環境督察組,對治理和取締任務進行調度檢查。
臨淄區政府將于年底開展污染物減排任務目標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落實獎懲。對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實行“一票否決”,一律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不享受國家扶優政策,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企業,對其實施限期治理、限產治理或停產治理,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加行政處罰。
據測算,項目完成后,可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1821噸、氨氮排放212噸、二氧化硫排放12729噸、氮氧化物排放6746噸。
為確保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順利完成,臨淄區政府將減排任務指標分解到各個鎮(街道)、部門和企業,簽訂了責任書,落實責任單位;在全區積極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加快建設污染治理設施,淘汰、取締環保不達標的企業或設施;成立環境督察組,對治理和取締任務進行調度檢查。
臨淄區政府將于年底開展污染物減排任務目標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落實獎懲。對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實行“一票否決”,一律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不享受國家扶優政策,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企業,對其實施限期治理、限產治理或停產治理,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加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