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天氣炎熱,城市用水量激增,部分居民用水不加節制造成浪費。記者昨日在市節水辦采訪時了解到,6月中旬,我省對2004年下發的《甘肅省行業用水定額》進行了修改,用水也有了限額,不能隨心所欲。蘭州市主城四區中,簡易樓房人均每天用水定額為100升,高級住宅人均每天用水定額為140升。按照我市相關規定,對于超出用水計劃的從今年6月份起要加收一定的加價水費。新規從6月起開始執行。
居民用水不能隨心所欲
據悉,新《定額》進一步劃分了省內各區域及各等級住宅城鎮居民生活用水標準,其中,一類區域為蘭州市的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和西固區;二類區域為天水市秦州和麥積區、白銀市白銀區和平川區、嘉峪關市及金昌市金川區;三類區域為敦煌市、玉門市、肅州區、甘州區、涼州區、臨夏市、合作市等;四類區域為其余縣市區。用水標準按照居民住宅的等級來劃分,分為平房及簡易樓房、無淋浴設備樓房、有淋浴設備樓房、高級住宅等4個等級。其中,一類區域按住房類型人均每天用水定額標準分別為:100升、110升、120升、140升;二類區域分別為:95升、100升、110升、130升;三類區域分別為:90升、95升、100升、120升;四類區域除去高級住宅等級外分別為:85升、90升、95升。
超計劃用水要加價收費
按照蘭州市的相關規定,對于超出計劃的用水量,要按相關比例標準繳納加價水費:超用5%以內的部分,按現行水價的0.5倍加價收費;超用6%至10%的部分,按現行水價的1倍加價收費;超用11%至20%的部分,按現行水價的2倍加價收費;超用21%至30%的部分,按現行水價的4倍加價收費;超用31%至40%的部分,按現行水價的6倍加價收費;超用41%至50%的部分,按現行水價的8倍加價收費;超用51%以上的部分,按現行水價的10倍加價收費;連續兩個季度超用51%以上仍未采取措施的,其超用部分全部按現行水價的10倍加價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