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深圳市發改委獲悉,經依法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征詢意見,充分進行論證,并經市政府批準,自4月1日起,深圳市對原水價格和原特區內(深圳市水務集團供水范圍)自來水價格作出適當調整。
調價促進節水型城市建設
據了解,深圳市現行的原水價格是1999年制定的,原特區內現行的自來水價格是2004年制定的。幾年來,國家、省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影響水價上調的政策。原水價格出現持續上升的趨勢。原特區內(市水務集團供水范圍)自來水價格受此影響,并順應國家資源價格改革大趨勢以及供水成本上升的要求,也有上調的需要。
深圳市是嚴重缺水城市,人均水資源擁有量約為235立方米,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10和廣東省的1/9。但現行水價遠未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水價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深圳市現行自來水價格分為居民、行政事業、工業、商建服務業、特種用水五個類別。據統計,扣除原水成本后,全國36個大中城市居民用水價格平均為1.62元/立方米,深圳為1.10元/立方米;工業用水價格為2.26元/立方米,深圳為1.45元/立方米;商業用水價格全國平均為2.64元/立方米,深圳為2.15元/立方米;行政事業用水價格為2.32元/立方米,深圳為1.50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價格全國平均為10.46元/立方米,深圳為6.70元/立方米。
在原水價格和電價調升等供水成本顯著上升的時候,適度調升自來水價格,優化水價結構,也是促進節水型城市建設的需要。其中,保持居民用水低價,提高特種用水價格,并按照國家發改委《關于做好商業與工業用電、用水同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省物價局有關精神,逐步統一商業、服務業、建筑業用水與工業用水價格,實行同網同價,也是優化水價結構的重要內容。
調價對特種用水影響最大
原特區內(深圳市水務集團供水范圍)水價調整后,扣除原水價格后同口徑比較,居民用水價格低于寧波、貴陽、廈門、成都、無錫、蘇州、揚州、南寧等城市,居第24位,工業用水價格排名第13位,商業用水價格第18位。
居民用水方面,按家庭月均用水量22立方米計算,居民水價上調0.40元/立方米,每戶將增加水費支出8.8元/月,水費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0.53%增加到0.64%。
工業用水方面,根據2009年統計數據測算,原特區內萬元工業產值用水量約為1.1立方米。工業水價上調1.10元/立方米,萬元產值中水費支出將增加1.21元,水費支出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由0.0248%增加到0.0369%。
商業服務業用水方面,由于此次調價實現了與工業用水同價,有利于促進商業和服務業發展。
對包括外輪、洗車、營業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等在內的特種用水水價,則大幅提高,從7.50元/立方米提高一倍至15.0元/立方米。
低保家庭每月仍有8噸免費用水
據了解,2010年1月21日,深圳市已就水價調整舉行了聽證會,相關部門對聽證會意見進行了認真梳理,在最終出臺的方案中,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將居民用水超基價(及單位超計劃)加價的一部分用于平抑水價漲幅,最終出臺的綜合水價(2.93元/立方米)低于聽證會所有方案,比聽證會最低方案少漲了0.20元/立方米。為了發展優質飲用水,開展高層樓宇抄表到戶等所需的成本費用不計入本次調價。
在謀求優化水價結構,促進節水型城市建設的同時,此次水價調整也充分考慮了低收入群體和廣大來深建設者的實際,配套出臺了相關優惠措施。
一是,繼續保留對享受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家庭每月每戶免費8立方米自來水的政策。為保證來深建設者能夠充分享受政府規定的水價政策,對于原自然村自建樓,供水企業須根據實際戶數核定居民用水定額,每戶均按獨立居民戶享受用水指標,實行階梯水價。
二是,有關部門還明確要求供水企業在2015年前完成高層樓宇用戶抄表到戶工作,強調要繼續執行對居民類供水“中間層”的躉售價格政策,以實現同網同價,保障終端用戶的利益。高層樓宇抄表到戶及收費工作涉及的具體政策政府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過程中,相信會在用戶、物業管理公司和供水企業的利益安排上達成一個多贏的結果。
深圳市原水價格政策性調整情況表
單位:元/立方米
類別
現行價格
調整后價格
東江水源(全線)
0.78
0.935
北部水源(全線)
0.97
地方水庫
0.34~0.38
0.60
深圳市水務集團自來水價格調[最新消息 價格 戶型 點評]整情況表
單位:元/立方米
用水類別
現行價格
調整后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
(1)以戶為單位的居民用水量(立方米/戶.月)
22立方米以內部分(含22立方米)
1.90
2.30
23—30立方米部分(含30立方米)
2.85
3.45
31立方米以上部分
3.80
4.60
(2)集體戶居民用水量(立方米/人.月)
5立方米以內部分(含5立方米)
1.90
2.30
6—7立方米部分(含7立方米)
2.85
3.45
8立方米以上部分
3.80
4.60
2、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用水
(指市編辦已批準成立的單位)
2.30
3.30
3、工業用水和商服建筑業用水
(1)工業用水
2.25
3.35
(2)商服建筑業用水
2.95
5、特種用水
(指外輪、洗車、營業性歌舞廳、夜總會、
桑拿等用水)
7.50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