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推進依法行政,水利部加快《水土保持法》修訂步伐,取得實質性進展。
定期研討。修訂前期工作小組先后在深圳、成都、清遠、武夷山等地召開了5次研討會議,對《水土保持法》修訂草稿的框架結構、工作分工、各條款文字表達、各條款背景說明材料撰寫要點等,進行了全面、深入、反復的討論研究,同時深入開展《水土保持法》修改有關內容的調研,搜集了大量相關的素材資料,撰寫了條款草稿和背景說明材料。
專家咨詢。2006年8月,水土保持司在北戴河召開了《水土保持法》修訂專家咨詢會,邀請了全國人大法工委、全國人大環資委、國務院法制辦、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等單位10多位的領導、專家參加。會上大家開展了熱烈的討論研究,從法律修訂的技術層面,對《水土保持法》修訂草稿的結構、條款、背景、國內外相關經驗等方面,提出了200多條意見和建議,并對50多條條款提出了具體修改意見。
征求意見。2006年9月,水利部向各流域機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發出了征求《水土保持法》修訂草稿修改意見的通知。截止去年11月底,已收集和匯總了意見和建議300多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