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非居民水價調至1.55元/立方米
新快報訊
記者 張恩杰 通訊員 高鳳霏 報道 備受關注的供水價格調整和改革方案近日敲定,從本月起,中山市供水價格實施調整和改革,鎮區內工商業用水實行同價,居民水價暫緩調整,市供水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供水的中心城區和港口鎮等七個鎮區實現除居民水價外用水價格同價。
據介紹,改革后,中山市現行6大類、12小項的水價簡化為四大類: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種行業用水、躉售用水,其中環衛、綠化消防、機團、醫療的用水、工業用水、商業和建筑業用水統一整合為非居民用水,即全市將實現鎮區內工商業用水同價目標。此外,為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物價部門明確,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暫緩調整,對低收入群體減免定量水費由每戶每月4立方米增加至6立方米,同時,供水企業對住宅小區躉售用水暫按原價格執行。
近年來,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收購重組東升、港口等7個鎮區供水公司,因此,這次改革對市供水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供水的中心城區和東升、古鎮、東鳳、三鄉、神灣、板芙、港口等七個鎮區實行有升有降的同價,其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躉售用水價格分步統一調整為每立方米1.80元、3元、1.46元,其中港口鎮工業、商業、躉售用水價格每立方米下調0.06元-0.32元。為緩解水價上調對用水戶的影響程度,水價上調采用小步快跑的原則分步實施,其中城區從3月1日用水起,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躉售用水分別調整為每立方米1.55元、2.50元、1.39元,并依次在今年9月和明年7月分步調整到位。
此外,物價部門規定,自備水廠和躉售用水鎮區供水價格的調整,由各鎮區供水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分別在原綜合平均水價基礎上每立方米調升0.10元、0.17元幅度內制定水價。
此次改革將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消除鎮區間和工商業之間供水負擔水平的差異,理順供水價格,促進節約用水,逐步實現中山市用水同城同網同價。